“房东税”不存在,凭什么还涨房租?


“羊毛出在羊身上,房租已经开始涨了。”

“还在合同期内,房东就因为征税的事要求每月涨我两百元租金。”

“今天房东给我打电话,说下个月要涨房租了,从1800元涨到2000元。”

……

近期,一个新词“房东税”突然冲上社交媒体热搜,引发热议的同时,不少网友反馈部分房东、中介正试图借着这一契机追涨房租。

由此而来,坊间一度有讹传“房东税”征缴比例高达20%~30%。为此,多地税务部门下场辟谣称未新增税种,呼吁公众别被谣言“带节奏”。

那么什么是“房东税”?是不是伪概念?房租到底会不会涨?

北京朝阳大悦城,路边的房屋出租广告。图/视觉中国

以讹传讹的“房东税”

传言中的“房东税”正在成为房东们调涨房租的由头。

近期,因旧租约到期,正在寻找新房源的小张告诉中国新闻周刊,原房东在换租谈判时以包括“房东税”在内的一系列理由提出涨房租,“月租金上涨两百多元,折算下来就是10%”。

这在小张看来并不合理,尽管对方作出一定幅度的让步,但换租最终因涨租问题没能谈拢。寻找新房的过程中,小张在与房东们谈价格时,也有人以缴税为由回绝租客砍价。

“借税涨租”的源头是将于9月15日起施行的《住房租赁条例》,其中的第八条、第二十七条、第三十条、第四十一条中对住房租赁合同备案作出明确的规范。

这些条款内容概括如下:

出租人应当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,出租人未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,承租人可以办理备案。通过住房租赁经纪机构签订住房租赁合同的,由住房租赁经纪机构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。

条例同时提到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开展合同备案、租赁住房信息管理、统计监测等管理与服务,并与包括税务在内的多个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。

此外,住房租赁企业、住房租赁经纪机构未按照规定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的,将被责令改正、给予警告,或处以罚款。

这一度被坊间传为“‘房东税’开征”,其逻辑是《住房租赁条例》中的备案制度为“房东税”的严格征缴提供了史无前例的信息监测基础,甚至有更离谱的说法称“房东税”的税率高达“20%~30%”。

消息传开后,多地税务部门紧急下场辟谣。成都税务称,出租房屋相应的税费政策是实施了数十年的规定,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,更没有新增“房东税”。广西电视台“广西财经”微信公众号也刊文称,“房东税来了”经不起推敲,别被带节奏。

房地产领域专业律师、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,“房东税”并非独立税种,更非新增税种,而是指向出租人因租金收入产生的综合税费,主要包括个人所得税、增值税、附加税费等。

“实践中为简化征管,多地采用‘综合税率’,将上述税种合并征收,税率普遍在2.5%~4%之间。这些税费政策并非因《住房租赁条例》新增,而是已实施数十年的既定规则。”王玉臣解释道。

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也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指出,此次条例出台,本身并不涉及税费政策的调整,亦无新增税费考虑。条例发布前后,有关税费政策保持不变,房东等无须多虑。

严跃进强调,合同备案的目的不是征税。合同纳入备案,主要是为了规范租赁交易和确保合同有备可查。租客有了备案合同,也将更方便居住证办理和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等事项。

税费不应转嫁给租客

事实上,此前的租房纳税在一定程度上处于缺乏监管的“灰色地带”。

中国新闻周刊走访周边房屋租赁市场时,一名中介人员介绍,由中介经手的房屋一般分为两种模式:一是托管模式,即中介机构从房主手中接管房源将房子租给房客;二是中介模式,中介机构在房主与租客之间牵线搭桥,由双方自行建立租赁关系。

“在托管模式中,大型中介机构经营都比较规范,不会在纳税问题上做手脚,但在中介模式下,或不规范的小中介、房东出租房子时,纳税情况少有人知道,是不是还能依法纳税就不好说了。”该中介人员表示。

而有多年租房经验的小张则笃定认为,现实情况是,房东们并不会主动纳税,甚至拒绝为租客提供发票。如果遇到租客坚持索要发票,一般要求租客“交上税点的钱”才会为其开具发票。

小张展示的一段早前的聊天记录显示,房东对其承诺,如果需要发票做个税进项抵扣,房东宁愿把抵扣的金额以现金的形式返点给小张,都不愿为其开具正常的发票。

“他们(指房东)认为这是合理避税。有的房东年纪大收入低,甚至还有房贷,省点税钱可以理解;但有的房东手握几套十几套房子,是地地道道的‘包租公’‘包租婆’,还在图谋省这笔钱就不合适了。”小张说。

王玉臣指出,租客反映的房东“避税”情况既不合理也不合法,实际是违反税法的逃税行为。

首先,“让租客承担税点”是转嫁义务。根据相关规定,纳税义务人是房东(租金收入的取得者),租客无缴税义务。房东要求租客支付“税点”,本质是将自身应承担的税费转嫁给租客,属于“不合理转嫁成本”。

其次,房东劝阻租客进行个税进项抵扣的可能涉嫌逃税。租客申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需提供备案合同,房东禁止租客抵扣,实际是害怕备案后租金收入被税务部门掌握,从而逃避缴税义务。根据相关规定,个人取得租金收入必须申报纳税,未申报可能属于“逃税”。

巧立名目的涨租经不起推敲

“在税务部门辟谣的消息公布出来以后,基本上没人再提‘房东税’这回事了,但租金价格还是不好砍。围绕这份文件(指《住房租赁条例》),他们能编各种各样的理由,如合规房源减少、房屋检修成本增加等等。”小张说。

这种说法在一些租房微信群里得到一定程度的验证,多位房东在聊天中透露,若条例实施将使出租成本增加,相关支出包括房屋重新装修、家电重置、老小区翻新、拆除隔断、增设消防设施等等。

王玉臣指出,《住房租赁条例》对于房屋出租标准的详细规定均建立在保障房屋建筑、消防等安全标准的基础上。根据相关规定,房东本身就有义务保障住房安全。

“因此,房东若以此为由涨价,缺乏法律依据。”王玉臣指出。若租期已到,双方无法协商一致,可以不再续签租房合同;若租期未到,房东便因此涨价,租客可拒绝房东的要求;若房东强制租客搬离,将构成违约,租客可提起相关诉讼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不过现实情况中,房东涨房租往往不需要那么多理由。

前述中介人员表示,房屋换租时加价其实是房东们比较普遍的做法,并不一定与政策内容有关。“现在本来就是租房旺季,热门地段的房源空置率不高,他们(指房东)还是有点底气的。”

需要指出的是,尽管目前尚处于租房旺季,现实中的租金水平变化与业者的感受仍存在明显的“温差”。

中指研究院7月统计数据显示,全国50个城市住宅平均租金为34.93元/平方米/月,环比下跌0.07%。尽管这一时期受高校毕业季影响,平均租金的跌幅有所收窄,但较去年同期仍下跌3.81%。

另据该院发布的《2025年中租客大调查》调研报告,在短期租金承压背景下,租户群体掌握更多主动权,63%的租客在租约到期后有换租意愿。换租原因中,与租金有关、占比较大的包括“市场租金下跌,租更合适的房子”“收入预期降低,租更便宜的房子”“现居住房屋租金上涨”。

严跃进指出,依照当前的供需情况,如果出租方巧立名目、违背市场实际情况提高租金,反而容易导致租客流失,造成不必要的损失。“涨也涨不了太多,租客一旦流失,房屋哪怕只空置一个月,涨的那点钱就都亏进去了,得不偿失。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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